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和《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发布本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进行资格审核和考核遴选学生等。
组长:宋先知
副组长:李兆慈
成员:薛亮、武晓光、罗嗣慧、蒲景阳、潘滨、冯乾乾、于富海
联系人:范卓颖
2.成立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转专业工作的各个工作流程。
组长:廖广志
成员:罗情勇、周蒙蒙
联系人:汪盛佳
二、本科生转入
1.报名对象:
全校所有工科专业
2.转入专业:
2023级本科生,可转入碳中和能源创新班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五个专业之一。由学生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拟转入的专业。
2024级本科生,可转入石油工程(碳中和能源创新班)。
3.在以前的学习中受到过学校学业警示劝告和各种处分的;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且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其他不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4.成绩要求:
转入2023级的学生要求,转入前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必修课成绩总优良率达到60%,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总排名在前50%。必修课成绩排名在前50%。
转入2024级的学生要求,转入前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必修课成绩排名在前50%。
5.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将根据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的报名申请,确定面试名单,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转专业工作小组将组织学生面试,面试过程中,每位面试者准备3分钟的自我介绍,并回答面试小组成员的提问;根据面试表现,工作小组成员进行现场打分。
6.根据初审及面试结果,初步确定转入我院学生名单,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拟录取。
三、学籍及教学管理
1.经批准后转入能源创新班(包括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专业)的本科生学籍异动从发文公布后生效,一经生效,不得退回原专业,转专业前的在校学习时间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2.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仍按照转出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从2024-2025学年夏季短学期开始,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学生转专业前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予以认可。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为依据。
3.转入能源创新班的学生自新学年起,将按批准转入专业的标准缴纳学费。
4.转专业后,转专业学生编入同年级能源创新班学习,不接收降级转入学生。转入后需要对照原专业培养方案与能源创新班培养方案差异进行补修(由学生本人在选课阶段于教务系统中选择课堂);毕业资格审核时,课程学分要求全部按照能源创新班对应年级培养方案规定执行,且要求补修的课程必须合格。
四、时间安排
1.4月22日至4月30日学生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名申请, 学生所在学院完成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5月6日至5月26日,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审核和遴选,并安排面试(面试时间确定后再通知),选拔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后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拟录取。
3.5月27日-5月31日,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对于申请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的学生,一经查出,将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2.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3.有意向转入本学院的同学请扫面二维码入群。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学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