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09-06-11  
            ]  出境人员须知 
  1.以下人员不应出外旅游: 
  (1)有任何不适,尤其是发热; 
  (2)在过去十天内,曾经与疑似或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有紧密接触,即曾照顾患者、与患者同住、或接触过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和体液人员。 
  2.出境人员需做到: 
  (1)旅游前,需预备以下几项物品: 
  一般应急用品如:纸巾、口罩等,以备不时之需。 
  含65-95%酒精的消毒剂,以便在没有洗手设备的情况下,清洁及消毒双手。 
  当地中国领事馆联络电话。 
  (2)旅程中 
  A.检疫 
  与检疫及卫生人员合作,完成必须的出入境程序及检疫措施。切勿乱抛垃圾和随地吐痰。垃圾应放在废屑箱内。如需吐痰,应用纸巾包好,然后弃置于废屑箱内。 
  B.勤洗手 
  经常保持双手清洁,如厕后、进食前、处理食物前及触摸过公共对象后都应用洗手液洗手。避免触摸眼睛、鼻及口,如需触摸,应先洗手。如没有洗手设备,可用含酒精的消毒剂洗手。 
  C.备用纸巾/手帕 
  带用纸巾/手帕。打喷嚏及咳嗽时应用纸巾/手帕掩着口鼻。 
  D.备用私人用品 
  不要共享毛巾及私人用品,以免传播疾病。 
  E.备用口罩 
  可带备口罩,以便自己/同团人员有呼吸系统病征时戴上。 
  F.公筷及公匙 
  吃饭时应使用公筷及公匙,不应与人共享饭盒及饮品。 
  G.健康生活 
  旅游期间继续实践健康生活模式,及保持身体清洁,不要吸烟。 
  H.如有不适 
  如有不适,尤其是发热,应通知酒店及领队/导游或相关人员;病者及其照顾者应立刻戴上口罩;尽快安排医生诊治;留在酒店房间/房间休息及暂时终止行程,直至痊愈。 
  旅客若被当地医生怀疑或证实染上甲型H1N1流感,需留在当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同行人员如无必要,应减少与病者接触,并遵照当地医生指示,严格遵守个人卫生措施。同行人员需配合当地卫生及检疫部门的指示,安排余下行程和所须的检疫措施。 
  (3)旅程后 
  回国2周内,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应及时与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联系。 
  
入境人员须知 
  (1)从疫区归国入境时,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应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说明。 
  (2)从疫区归国2周内,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应及时与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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