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非教师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的工作通知》及《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信息化管理处考核工作小组于2024年2月26日对我部门2023年9月聘用的非教师岗位人员华正蓉进行了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半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月26日—3月1日,共计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联系信息化管理处。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3725
信息化管理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