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查重 |
送审 |
答辩 |
院学位会 |
校学位会 |
|
博士 |
每周二、四中午12:00前
|
集中送审提交时间:3月28日、4月8日,学生务必于中午12:00前提交材料(避免影响申请6月学位进度,请尽量在这两个日期送审) 其他送审提交时间:截至5月16日,每周二、周五,学生务必于中午12:00前提交材料(受评审周期(初评和复评)45天的限制,在此期间送审有可能赶不上6月学位申请批次) |
6月4日前完成答辩工作,请各位导师、研究生、答辩秘书注意时间安排 |
6月11日前召开 |
6月18日左右(暂定) |
硕士 |
4月7日12:00前 |
4月11日12:00前,硕士学位论文盲审(首次送审)拟于5月11日返回全部评阅结果,复审安排另行通知 |
二、学位申请形式及申请程序要求
为贯彻落实《学位法》精神,推动学校分类培养和多元创新成果评价,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或规定的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一)学位论文申请学位
1.学位论文申请学位,关键环节包括论文开题、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等。
2.学位申请程序及相关材料
分类 |
培养层次 |
类型 |
选题论证 |
书面表达 |
学位论文评阅 |
答辩及学位申请 |
学术学位 |
研究生 |
研究类论文 |
学位论文开题论证 |
撰写学位论文; 参考《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样本》。 |
学位论文评阅,其中专业硕士根据论文类型选择各自评阅书模板。 |
学位论文答辩; 提交相应学位申请审批材料 |
专业学位 |
博士 |
应用研究类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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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专题研究类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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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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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报告 |
涉及学位论文格式样本、评阅书模板、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详见附件1(点击下载)。
(二)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针对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项目的个别硕士研究生,今年探索开展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试点工作。
1.实践成果类型包括产品设计、方案设计等。
2.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应包括可展示实体形式和实践成果总结报告书面形式。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是可展示实体形式的书面表达,是对实践成果完成过程的具体描述和对学位申请人承担专业实践工作能力的重要诠释。
3.学位申请程序及相关材料
类型 |
选题论证 |
书面表达 |
评阅或鉴定 |
答辩及学位申请 |
产品设计 |
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 |
撰写实践成果总结报告; 参考《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格式样本》 |
根据实践成果类型分别选取评鉴模板; 实践成果评阅或鉴定会。 |
实践成果答辩; 提交相应学位申请审批材料 |
方案设计 |
涉及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格式样本、评阅书模板、实践成果鉴定、实践成果(拟)应用证明、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详见附件1(点击下载)。
4.申请与审批。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论证,使用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工程硕士,一般应在提交评阅前进行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可行性论证(如论文开题与实践成果一致,可用开题报告论证替代),通过论证后有关材料交学院审批存档。如有,截至4月7日向学院办公室提交论证存档材料及报备名单,详见附件2。(点击下载)
5.实践成果评阅或鉴定会
实践成果可采取专家评阅方式,也可以采用专家鉴定会方式。
(1)采用专家鉴定会要求
应至少聘请3名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实践成果鉴定专家组,企业专家须半数以上。研究生校内外导师可参加鉴定会,但不能担任专家组成员,专家名单须经学院研究生教学副院长批准。
专家组听取研究生汇报实践成果的主要内容,评阅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形成综合评价意见。2/3以上专家通过鉴定,则视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须修改后进行实践成果鉴定。
专家鉴定意见表作为答辩材料之一一并存档。
(2)采用评阅方式要求
见本“通知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要求(三)硕士研究生”部分。
(3)企业实践成果证明材料
研究单位或使用单位须出具实践成果实施证明或即将应用实施的证明材料。
三、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查重提交材料及要求
1.查重提交材料格式要求:
(1)提交word电子版论文或实践成果(不要pdf、wps版本),避免出现文件加密、文件损坏等情况。
(2)确保论文有学校的封面,封面上包含篇名、作者、导师、研究方向等,如提交没有封面信息的论文,系统会拒绝检测。
(3)Word文件命名为: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下划线隔开),以便系统能正确去除本人发表文献的重复部分。
(4)删除图片、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参考文献不用删除(按照正确格式撰写即可,系统能够识别),图名、表格、声明、目录、页眉页脚都不需要删除。
(5)一定要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格式要求修改,注意章节分段,注意标题格式。格式错误会影响系统分章节,影响章节重复率。
(6)单章字数太多,知网会自动分为多个部分检测,该章重复率需要自行计算一下,该章重复率=重复总字数/该章总字数。
2.查重信息统计表(excel格式),示例: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学号 |
论文/实践成果名称 |
标注论文/实践成果 |
1 |
安全20-1班 |
张三 |
2020000001 |
**** |
3. 查重提交材料要求:
(1)硕士:请各硕士班长于4月7日中午12:00前将本班同学查重版word论文/实践成果+全班同学查重信息excel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邮箱cup_aqyjs@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硕士查重_班级名称)。
(2)博士:每周二、四中午12:00前,个人发送至邮箱:cup_aqyjs@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博士查重_姓名_学号)
注意:
(1)博士论文/实践成果重复率要求:全文小于10%,核心章节小于5%,其他章节小于15%。
(2)硕士论文/实践成果重复率要求:全文小于15%,单章小于25%。
(3)每人只有2次重复率的检测机会,查重不通过者不能参加送审及答辩。
(4)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查重1次通过后,不再受理查重申请。
4. 查重结果反馈:
学生在“毕业与学位→查重报告查看”查看查重报告,导师在“指导学生管理→查重报告查看”查看查重报告。首次查重不通过者须参加二次查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格式规范性监测
建议研究生提交评阅前自行通过“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数智化平台”进行格式规范性监测,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点击下载)。
五、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试点AI检测
导师应加强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规范合理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AIGC),注重数据和信息安全,杜绝在实验数据、创新点等核心内容使用智能生成内容,确保学位论文的独立性和原创性。研究生院将适时通过系统调取部分学位论文进行抽检。
六、博士及改革专项试点工程硕士及学位论文预答辩
为保障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完成质量,学院进行严格把关,毕业博士生及改革专项试点工程硕士在论文送审之前必须要通过预答辩环节,不通过者不能参加论文送审及正式答辩。
预答辩申请须经过导师同意,由导师组织本领域专家组成预答辩小组,预答辩申请人最迟应在预答辩会召开3天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提交院办审核、公示,提交至邮箱cup_aqyjs@163.com(学生、导师签名可采用电子签名)。
提交材料(见附件4:预答辩相关表格,点击下载):
(1)预答辩申请表(附表1)
(2)“预答辩计划表”电子版(附表2)
预答辩材料审核通过后,还需填写:
(3)预答辩记录表(附表3)
注:
1. 预答辩可通过视频答辩开展,网络视频预答辩的要求具体见附件5(点击下载)。
2. 论文未查重可先申请预答辩,也可先预答辩再查重,两项工作在送审之前必须完成并符合要求。
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要求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条件,以下要求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外送评阅。
1.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通过选题论证,且从选题论证到提交评阅的时间满足学校要求。(博士不少于18个月;三年制硕士不少于10个月)
2.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经导师评阅后,导师同意答辩。
3.通过学院文字重复率检测要求;
4.改革专项试点工程硕士、博士在论文送审之前必须要通过预答辩环节。一般应通过预答辩,预答辩形式和组织由学院(联合培养企业)或导师自定。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评阅申请,导师、学院审核后送审,操作说明详见https://grs.cup.edu.cn/xw04/90048.jhtml。
研究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或因复评送审的,自行承担延期答辩的风险。
(二)博士研究生
1. 评阅方式:全部采用隐名方式评阅(以下称为“盲评”),由学院组织送评。
2. 评阅专家人数:破格录取的、提前毕业的或试点改革专项工程博士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送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他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送3位同行专家评阅。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3.送审安排:拟于6月申请毕业与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集中送审日期为:3月28日、4月8日,此后学院每周二、周五送审1次(截至5月16日),但无法保证评审意见按期返回。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初评和复评)为45个工作日,请合理规划送审、答辩及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4.研究生院统一将评阅结果下载后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本学期首次上传评审结果时间4月8日,之后每周二和周五各上传1次,请届时自行关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评阅结果。
5.提交送审材料时间要求:送审日期当天中午12:00前完成研究生系统评阅申请及导师审核,盲评论文、摘要提交至学院(具体要求如下)。
6. 送审材料及要求: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评阅申请(具体操作见https://grs.cup.edu.cn/xw04/index.jhtml),导师审核通过。
(2)提交盲评论文及摘要
材料类型 |
文件格式 |
格式及命名规则 |
提交方式 |
学位论文 |
学校代码_学号_LW.pdf;如:11414_2014313099_LW.pdf盲评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详见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3.jhtml |
个人提交提交至邮箱:cup_aqyjs@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博士送审_姓名_学号) |
|
学位论文摘要(中文) |
TXT |
学校代码_学号_ZY.txt;如11414_2014313099_ZY.txt |
规范审查材料非常重要!错误格式无法上传直接影响送审时效,而且出错次数达到上限学位中心停止全校论文送审权限。
(3)复评送审的,盲评论文、摘要、系统重新申请并审核通过发学院;复评专家数查看https://grs.cup.edu.cn/xw04/89886.jhtml
(4)留学生博士论文送审,为提高遴选专家的适配度,提高送审效率,留学生系统提交评阅申请时,必须提供中文论文题目、中文关键词、中文研究方向,提交的摘要文档建议中文摘要,论文可使用英文或中文撰写(在评阅申请页面选择)。
7. 平台送审学位论文收费标准:外国语言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每位专家1000元/篇次,中文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每位专家575元/篇次。
(三)硕士研究生
1. 评阅方式:实施全盲评阅制度(包含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所有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均由学院使用系统送审,不支持线下送审后学生上传评阅书(参加实践成果专家鉴定会的除外)。
2. 评阅专家人数:每篇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送2位同行专家评阅(改革专项试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送3位同行专家评阅,至少有2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或实践成果专家应是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校外导师除外)。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3 论文提交时间:4月11日中午12:00前
4. 操作流程及相关材料:所有硕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评阅申请并按照说明提交材料(具体操作见https://grs.cup.edu.cn/xw04/90048.jhtml),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送评。论文必须为盲评格式,应按照我校《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见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3.jhtml)制作。
5. 评阅费用:学院使用外部送审平台进行硕士论文盲审,外国语言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每位专家450元/篇次,中文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每位专家350元/篇次,支付方式后续通知导师。
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要求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条件
1.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符合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及必修环节,成绩全部合格。
2.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专家评阅结果满足答辩条件。
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答辩,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的需按规定办理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答辩。违反规定举行的答辩一律无效,学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二)在答辩会议召开前,答辩秘书须将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送达答辩委员审阅,博士研究生至少提前5天,硕士研究生至少提前3天。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前须审阅学位论文,应预先了解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做好提问的准备。
(三)改革专项试点工程硕士答辩委员会的企业专家应占半数以上。
(四)规范答辩报告及时长:研究生汇报研究主要内容,须对根据评阅意见的修改情况进行说明;建议答辩时间博士生不少于30分钟、硕士生不少于15分钟。
(五)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在6月4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系或导师自行安排。原则上本学期全部采用现场答辩形式;全面使用答辩服务系统,功能及操作简介已更新在答辩秘书须知(https://grs.cup.edu.cn/xw04/90284.jhtml)。
无法现场答辩的可采用线上答辩,由答辩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六)研究生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在6月6日前将学位审批材料下载打印、整理成册与其它材料一起送交学院办公室。
(七)通过实践成果答辩后,研究生本人通过系统“终版学位论文”页面上传《实践成果鉴定报告》和《实践成果(拟)实施证明》,导师审核,学院备案。
九、研究生学位审批及材料报送
所有材料中填写的“学科专业名称”、“导师姓名”均应与成绩单上的“学科专业名称”和“导师姓名”相一致。
1. 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要求(6月4日17:00前系统完成填报)
(1)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要求,按照博士入学时间对照相关规定执行,也可按照博士入学时间之后学校规定的成果要求执行。学校现行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要求目录,详见附件6(点击下载)。
(2)所有博士生(含已毕业仅申请学位)通过系统在“科研管理”菜单提交创新性成果;导师和学院线上审核;无需移交纸质材料,学位办审核以系统“学院审核通过”状态的材料。
(3)科研成果需要上传检索报告,开具电子检索证明报告的方式及要求:(务必遵照执行)
①参照参考文献格式编辑论文信息,发送邮件至shiyoukejichaxin@126.com,切记不要发送论文原文。
②务必注明用途:“用于博士学位申请”!图书馆同时将检索证明报告发送至学位办邮箱。
③务必注明JCR期刊大类分区版本(普通版或升级版以及对应年份)和影响因子核查年份!根据学校《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JCR期刊分区(大类)是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以期刊收到论文的日期当年及前一年的版本作为核查依据,影响因子以核查版本中最近三年的最高影响因子为依据。
④需要姓名(中国学生提供中文姓名),论文题目,期刊名,出版年份,论文类型(SCI,EI,中文核心)等信息。
⑤中文文章需要开EI证明的,需提供论文英文标题。多篇论文请标好序号。
2.研究生学位授予数据(6月4日17:00前系统完成填报)
学生通过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申请”页面确认、提交学位授予数据。
3.研究生毕业申请(6月4日17:00前系统完成提交)
学生通过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毕业申请”、页面确认、提交。
4. 终版学位论文提交与审核(6月15日17:00前提交)(待学院通知后再提交)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离校前必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终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明评格式1份,盲评格式1份)及摘要,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离校,6月15日17:00前提交(请不要在院学位会前提交),要求如下:
材料 |
命名要求 |
格式要求 |
说明 |
学位论文 |
11414_2014999999_LW.pdf |
明评;pdf ;需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完成作者及导师签名 |
11414为学校代码,2014999999为个人学号 |
11414_2014999999_LW_M.pdf |
盲评;pdf |
||
摘要 |
11414_2014999999_ZY.txt |
txt |
终版学位论文将用于学校、北京市及国务院学位办抽检,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论文质量,请研究生按时提交,导师严格把关,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发放学位证、毕业证书。仅毕业暂不申请学位、申请结业的研究生(按要求提交结业论文)暂不提交终版学位论文。
5.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暂缓公开申请(6月4日17:00前提交)
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暂缓公开,选择项目密级为“内部”,请务必于6月4日17:00前,学生填写保密申请表(附件7,点击下载)并附支撑材料,经导师同意后交院办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
十、向学院送交材料(6月4日17:00前)
拟申请6月份学位的同学,需向学院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分委员会投票结果汇总表(附件8,点击下载),博士生个人发邮箱cup_aqyjs@163.com,邮件命名方式“姓名+申请博士学位材料”。
2.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博士、硕士)提交1份明评格式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声明页签字要素完整)用于院学位会审核。明评格式论文文件名:学号_姓名_专业代码_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cup_aqyjs@163.com,邮件命名方式“姓名+论文”;硕士生由班长收齐后打包发邮箱cup_aqyjs@163.com,邮件命名方式“班级名称+论文”。
(二)纸质版材料
请答辩秘书6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给学院:
1.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馆)
研究生系统内“毕业与学位——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右上角点击word打印可下载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目录及相关材料,最终顺序请按目录材料顺序进行整理。
2.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研究生档案)
序号 |
材料 |
要求及说明 |
1 |
封面 |
以学生为单位按照封面顺序整理材料 |
2 |
成绩单 |
加盖培养办公章(学院准备) |
3 |
答辩决议书 |
1、材料填写规范完整; 2、可使用电子签名; 3、落款日期为答辩日期; 4、单面打印。 |
1、各项材料可参考《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目录及办事流程》。 2、封面中第3项材料“关于授予**学位的决定”由学位办制作。 |
请博士生6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给学院(具体时间待学院通知):
3. 一本博士学位论文(需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完成手写体日期、作者及导师签名。
十一、证书发放与领取
1. 校学位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研究生院通知学院领取证书,学院通知学生到学院办公室领取证书(包含定向、委培研究生)。请定向、委培研究生6月10日前汇总证书领取材料交学院办公室主A502,2项证书领取材料缺一不可,分别是:
①三方协议单位出具介绍信
不限制模板,但必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同意本人领取**证”,与协议一致的公章。已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②招生录取时签订的三方协议复印件(学生本人有1份留存)
2. 所有学生务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终版学位论文(明评格式1份,盲评格式1份)及摘要,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3. 未参加研究生图片照片采集的研究生,按研究生院要求补拍(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告栏查阅补拍信息,通知一般在上一年的9月份发布),否则将无法电子注册和按期领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