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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7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毕业生赴中西部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资助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京学〔2025〕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简介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区域范围实际工作地点所在的区域类型如下:

、申请对象

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2025届毕业生(含20259-12月期间毕业的学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往届毕业生不纳入申请范围。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1)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3)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4)山东、辽宁、北京、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福建等9个东部省份的老工业基地可以申请。

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

毕业生于202510月15日前登录系统(网址https://jcjy.xszz.edu.cn/)注册账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线上申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各学院(研究院)10月18日前通过系统及时完成院级审核工作

2.申请金额

申请补偿代偿金额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不含住宿费。本科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生/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5000元//年国家规定学制年限计算补偿代偿总金额。

3.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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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策宣讲会

时间:20255月29日15:30

地点:第三教学楼105教室

参与人员:各学院(研究院)资助工作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毕业班班级负责人(为有意向申请学生最佳)和意向申请学生包括已签工作和未签工作中有意向赴基层就业申请补偿代偿学生、有意向应征入伍学生

请以上人员务必于5月28日中午12:00前添加“CUP补偿代偿2025”QQ群945328355(政策宣讲会具体事宜、各类申报通知、批复结果公示、资金发放通知、在职在岗调查通知都会在群中发布),同时填写“2025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宣讲会意向登记表(链接:https://www.wjx.cn/vm/rhxBWg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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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基层就业政策宣讲会意向登记表

五、注意事项

1.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5届毕业生(含20259-12月期间毕业的学生),未能在10月底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仍需在系统提交申请,并在2026年进行复核(复核时间将在群里通知),未在系统申请毕业生将不能2026年度进行复核

2.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系统审核结果信息,务必保证常用且准确

3.申请通过的学生须在2026年和2027年在职在岗确认时间范围内分两次进行在职在岗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离岗,自动取消代偿资格

 

4.学校将根据财政拨款到账情况分三次返还补偿代偿金学生毕业后每年按照33%、33%、34%的比例对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总额实行代偿,3年代偿完毕,第一次资金发放为20265月、第二次资金发放为20275月、第三次资金发放时间为20285月)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毕业生,在确定获得补偿资格后,获得的代偿款将分三次直接打入毕业生本人中国银行账户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应按毕业时与中国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按期如约还款直至贷款还清。在确定获得贷款代偿资格后,每次返还的代偿款将优先冲抵贷款

5.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学历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例:研究生只补偿或代偿研究生阶段在校学习期间产生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如硕博连读、本硕博连读毕业生,只能申请博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不能申请本科及硕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直博生本科毕业直接进入博士教育计划培养,按照直博学制批准补偿代偿资金

6.学生需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不满3年的,均不予批准。由于政策规定无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由就业单位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中,服务年限方面的规定;

2)毕业生需要书面承诺3年内不能离职离岗,换岗应根据就业单位需求调整,就业单位对承诺书盖章确认。

7.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要求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翔实。对提供虚假证明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各单位资助负责老师)全程负责此项工作,且每个毕业班指定1名负责人(有意向申请学生最佳),资助负责老师带领毕业班辅导员与毕业班负责人参加政策宣讲会,并负责向本班宣传政策

2.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确定有意向申请和参会名单,认真组织参加线上政策宣讲会

3.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顺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并如实填写《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宣传报告》(见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20日前将报告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8办公室

 

 

联系人:老师、魏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2128

CUP补偿代偿2025 QQ群94532835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5月27日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

附件2: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宣传报告(学院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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