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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8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8-29
  

各教学院(系、部)党委、党总支: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我校新入学的党员8月30日报到后,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由新生党员所在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

一、新生党员报到时,要求本人将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和自带的党员材料交到所在院(系、部)分党委、党总支,介绍信和材料右上角用铅笔注明院系和学号,由各院(系、部)分党委、党总支审查整理好后,统一到组织部集体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说明:

1、由北京市各区、县、局党委、高等院校、市属企事业单位转入我校学习的新生党员须持原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组织部”。

2、由外省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转入我校学习的新生党员,须持原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3、本校范围内变动学习单位的研究生党员:

①不在原学院(系、部)学习的党员,须持我校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时已办理),将介绍信统一交至新学习单位党总支,并由党总支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②在原学院(系、部)继续学习的研究生党员,不接转组织关系,调整至相应的研究生党支部。

三、院(系、部)接收新生党员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后,登记新生党员基本情况,按时间安排及时到组织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新生入学一周后各分党委、党总支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或建立新生党支部、选举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并按要求及时登记、上报组织部(登记表见附件)。

五、因其他原因未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新生党员,应及时向院(系、部)负责老师说明自己的党员身份和组织关系不能接转的原因,并及时与组织部沟通。

六、具体安排:

时   间

内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邮编:102249
版权所有: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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