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办理时间:全年
办理地点: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12333.gov.cn)、12333APP、微信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
联 系 人: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
一、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教职工
教职工本人联系原单位或原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转出材料包含以下信息点:
①原个人编号;②户籍所在地;③原参保地所在地区名称;④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行政区划代码;⑤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电话;⑦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人;⑧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地址;⑨原参保地社会机构邮政编码。
注:如有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可以一起办理转移。
二、在北京市缴纳养老保险的教职工
方式一:
1. 打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指引登录
2. 找到关系转移模块,选择相应的转移类别
3. 进入后选择申请(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为例)
4. 按照提示填写必填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或户口簿扫描件后提交,等待审核。
方式二:
1. 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中找到“电子社保卡”,并按提示注册或登录,找到“人社办事”。
2. 在“人社办事”模块下,找到“社会保障”,选择“养老保险”下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3. 选择相应的转入申请。
4. 填写必填信息和上传身份证或户口簿扫描件
5.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
特殊说明:
首次在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入职参保的第三个月后方可申请转移接续。